江蘇省人民醫院生殖中心目前保存近萬冷凍胚胎已超協議約定的一年保存期,但是這些胚胎的“主人”似乎遺忘了它們,最長的時間已經20年。9月25日下午,江蘇省人民醫院首次通過媒體對外發布這一情況,建議在該院冷凍胚胎超過一年的患者,立即與中心聯系。院方表示,按照當初約定,醫院可能會銷毀無人問津的冷凍胚胎。
氣相液氮罐
一年期滿,七成夫婦“失聯” 履約者寥寥
記者了解到,這些冷凍胚胎來自全國各地,多數是在江蘇省人民醫院進行試管嬰兒培育時留下的,最多有一對夫婦留下10個冷凍胚胎。在有了成功的試管嬰兒后,大多數夫婦不再聯系醫院,而當初冷凍胚胎時,夫婦倆就被告知,并簽下了有償胚胎續凍的《知情同意書》。
“新鮮胚胎移植后,一半以上的人還有多余的胚胎冷凍保存著,交付**筆一年的胚胎冷凍費用(每月180元)。醫務人員反復告知夫婦倆,無論是否懷孕或分娩,一年后都得向生殖中心說明,如何處置余下的冷凍胚胎。”江蘇省人民醫院生殖中心主任醫師王媁告訴記者,“如果新鮮胚胎移植沒有成功懷孕,醫生會和夫婦約定下個周期進行冷凍胚胎的解凍移植;有的患者需要生育第2個孩子,他們預先交付冷凍保存的費用,到需要時再解凍胚胎。如果不想再生育了,可以授權銷毀冷凍胚胎,或捐獻給科學研究,這些處理,都得夫婦雙方同來,因為胚胎是屬于夫婦兩人的。”
但實際情況是,許多夫婦由于各種原因不按《知情同意書》的約定執行,他們似乎忘記了液氮罐里的“寶寶”,也不和生殖中心聯系,甚至電話、短信、郵件均找不到冷凍胚胎的主人,由此造成大量無人理睬的冷凍胚胎滯留在生殖中心。“生殖中心的液氮罐里蓄積大量的冷凍胚胎,長年無人理睬,占據著空間,消耗著液氮,花費著大量的人力物力。”王媁無奈地說。
“生殖中心在對患者懷孕分娩隨訪時,都會提醒患者,如果繼續冷凍胚胎應在6個月內交續凍費,在接近6個月時還會電話提醒。一年到期后,生殖中心工作人員逐個與胚胎的主人聯系,大致有三種情況:一是電話號碼變了,郵件不回,無法聯系上;二是電話接通了,我們在確認是當年的夫婦時,剛提及此事,夫婦就掛斷電話,再也無法接通;三是接通電話后,答應考慮,但是再也不回復。而及時與生殖中心聯系并且繼續按照合同繳費的夫婦寥寥。真是萬分之一。”王媁說。
依協議視為自動放棄,醫院有權處置
累年積累的冷凍胚胎,給醫院造成較大負擔。“每年以20%的數字遞增,去年一年就做到6000個周期;冷凍胚胎條件嚴格,需要在零下196℃的液氮罐里保存,因為只有在這種環境下胚胎的代謝才能幾乎處于靜止狀態,保持當時取出時的質量。生殖中心保存冷凍胚胎的場地和人力物力的壓力越來越大。”王媁說。
氣相液氮罐
記者了解到,按照原衛生部2003年頒布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人類精子庫倫理原則》規定:冷凍胚胎之前,生殖中心與患者夫婦必須簽署《胚胎冷凍和解凍知情同意書》,生殖中心與患者夫婦均應按同意書條款執行。該《知情同意書》明確規定:自冷凍之日起所交冷凍費的冷凍保存有效期為一年,逾期半年未交續凍費,視為自動放棄凍胚。
逾期不問津即為自動放棄,醫院是否有權處置?江蘇益邦律師事務所律師益江平認為,原衛生部的部門規章具有法律效力,逾期后如不續費或者聯系醫院就視為自動放棄,醫院有權按照對方違約,進行銷毀處置。
江蘇省人民醫院生殖倫理委員會反復調研及討論,為了更合理地使用醫療資源,決定從2014年起逐步清理無人理睬的冷凍胚胎,建議在該中心冷凍胚胎超過一年的患者,立即與中心聯系。“同意胚胎捐獻科研的患者夫婦免除續凍費;同意毀胚的夫婦在補交齊續凍費后當面銷毀;已離婚夫婦,對于離婚前的冷凍胚胎現已不具備胚胎使用的條件,任何一方持離婚證均可毀胚;供精患者夫婦生育一胎后,一般不再使用凍胚生育二胎,續凍胚胎只能以預防失獨再生育為目的。”
去留困境,照見倫理之惑法律滯后
“胚胎是生命的種子,如何處置必須慎重。若真的銷毀,醫院有理有據,但是倫理壓力較大,這也是我們這么多年一等再等的原因。”王媁坦言,倫理困境和法律滯后這些年一直困擾著生殖中心。
江蘇省人民醫院生殖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盡管生殖中心有權銷毀無人理睬的冷凍胚胎,但是考慮到這些胚胎將來都有可能成為新的生命,太珍貴,生殖中心還是一再無償保存?,F在放開單獨二孩政策后,萬一有的夫婦再有生育二胎的想法,想起當初剩下的那個胚胎,到時是否會有遺憾?
法律滯后于現實。據了解,目前我國對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相關管理,只有2001年頒布的《人工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其中《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在2003年進行了修訂。“一部規范用了12年,早該改了。”業內人士慨嘆。
“部門規章的法律效力較弱,是時候制訂更為完備的法律法規,來破解這樣的困境。”江蘇省社科院研究員方明說:“在英國,立法規定冷凍胚胎保存期限為10年,過期后的‘冷凍胚胎’必須被銷毀,或是貢獻出來用于研究或提供給另一對夫婦直接使用;法國立法規定冷凍胚胎在保存5年后,或在其親生父母由于死亡、離婚、分居而不再成為夫妻后必須銷毀,也可以轉贈給其他夫婦。但這些先例能否作為中國修改規范的參照范本也有爭議。”
人類歷史上,每一次科技革新都會帶來新的倫理困境照見原有法律滯后。這些還在醫院精心保存的“生命種子”等不起也蹉跎不起,而有限的醫療資源耗不起,如果消耗太久,影響的則是更需要保存的種子,那是更廣泛意義上的公平。